网站首页
关于我们
动物医疗
资讯中心
产品中心
知识中心
人才招聘

肺功能测试系统(大肺)

日期:2026-09-11 人气:66
肺功能测试系统(大肺)
    型号:B93
    监管:二类医疗器械
    证号:粤械注准20222072091
    效期:截止2027-12-27
    尊敬的供应商:如果您对展示该产品有异议,请至电:021-50308503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!
    产品名称:肺功能测试系统(大肺)
    结构组成: 产品由常规肺通气模块、呼吸压力和训练排痰模块、肺弥散模块、气道阻力模块、激发试验模块、呼出气一氧化碳模块、脉冲振荡模块、体积描记模块、潮气模块、台车、环境模块、电脑端软件和附件组成,附件包括控制机箱、数据线、电源线。常规肺通气模块型号:B9(AX);呼吸压力和训练排痰模块型号:B9(TAS);肺弥散模块型号:B9(Di01)、B9(Di02)、B9(Di03);气道阻力模块型号:B9(ROCC);激发试验模块型号:B9(APS);呼出气一氧化碳模块型号:B9(FeCO);脉冲振荡模块型号:B9(IOS);体积描记模块型号:B9(Body);潮气模块型号:B9(CQ)
    适用范围:本产品在医疗环境中使用,只能由专门受过培训的内科医生、医疗技术人员操作使用,用于人体的肺功能参数测量。常规肺通气功能模块适用于4岁及以上可配合的患者进行通气功能(包含慢通气、用力通气和每分最大通气量)测试。呼吸压力和训练排痰功能模块用于适用于4岁及以上可配合的患者呼吸压力参数测试(包含口腔最大呼气压、口腔最大吸气压);用于呼吸训练,改善呼吸功能;患者自主呼吸时产生振动呼气正压(OPEP)治疗。肺弥散功能模块适用于4岁及以上可配合患者进行一口气弥散残气、内呼吸法弥散测试。气道阻力功能模块适用于4 岁及以上可配合患者进行气道阻力测试。激发试验功能模块适用于4 岁及以上可配合患者进行支气管给药试验。呼出气一氧化碳功能模块适用于检测人体呼出气中的一氧化碳浓度。脉冲振荡功能模块适用于全部患者进行气道阻力测试;为4岁及以上可配合的患者提供通气功能测试。体积描记功能模块适用于4岁及以上可配合患者进行通气功能、身体体积描记测试。潮气功能模块适用于从新生儿至学步期婴儿的潮气呼吸参数测量。
    温馨提示
    1.肺功能测试系统(大肺)可能含有禁忌内容或者注意事项,具体详见说明书;
    2.购买肺功能测试系统(大肺),消费者应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或者在医务人员的指导下购买和使用。
    3.肺功能测试系统(大肺) 属于 二类医疗器械 监管(粤械注准20222072091) 根据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》企业经营医疗器械需提供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》或医疗器械备案证并有相应经营范围
相关内容
我要询价
×
首页
询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