效期:截止2025-09-27 【逾期】注册证逾期前生产的可以销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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结构组成: DKQWS-A-2、DKQWS-A-4、DKQWS-A-5Y由机体、显示器、控制箱(主机控制部件)、发热器、控制器(操作部件)组成;DKQWS-A-6由机体、控制箱(主机控制部件)、控制器(操作部件)组成
适用范围:
供医疗单位中具有相关医疗知识的操作者使用。用于对液态药物进行超声雾化并通过患者吸收,起到预期的治疗效果。
1.超声雾化熏洗仪可能含有禁忌内容或者注意事项,具体详见说明书;
2.购买超声雾化熏洗仪,消费者应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或者在医务人员的指导下购买和使用。
3.超声雾化熏洗仪 属于 二类医疗器械 监管(鄂械注准20142200949) 根据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》企业经营医疗器械需提供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》或医疗器械备案证并有相应经营范围
中西药液经过加热和超声雾化,产生的温热药液和蒸汽对患者病灶部位进行药物熏蒸和冲洗,借助热力和药力,促使病灶部位活血化瘀、消炎止痛、清热解毒、利湿消肿、加速愈合等作用,从而达到预防和治疗疾病的目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