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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次性使用避光输液器

日期:2026-04-17 人气:3
一次性使用避光输液器
    型号:B3
    监管:三类医疗器械
    证号:国械注准20173140820
    效期:截止2027-06-01
    尊敬的供应商:如果您对展示该产品有异议,请至电:021-50308503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!
    产品名称:一次性使用避光输液器
    结构组成: 产品由瓶塞穿刺器保护套、瓶塞穿刺器、带空气过滤器和塞子的进气口或进气器件(选配)、滴管、滴斗(双层)、药液过滤器、管路(双层)、流量调节器、注射件(选配件)、外圆锥接头、外圆锥接头保护套组成,可带或不带静脉输液针。型号B9为双瓶塞穿刺器。进气器件结构:保护套、进气针、管路、夹子(选配件),空气过滤器。药液过滤器过滤介质标称孔径为:2.0μm、3.0μm、5.0μm、15μm。主要原材料为:聚氯乙烯(PVC,增塑剂为DEHP)、丙烯腈-丁二烯-苯乙烯(ABS)、聚乙烯(PE)、0Cr18Ni9医用不锈钢针管,避光剂化学名称:3-羟基-4-[(4-甲基-2-磺酸基苯基)偶氮]-2-萘甲酸钙盐。 产品的管壁采用双层结构,内层材质为普通聚氯乙烯,外层为避光聚氯乙烯。滴斗、导管对290-450nm波长光谱透光率分别为:滴斗≤35%,导管≤15%。产品采用环氧乙烷灭菌。
    适用范围:本品的避光范围为290nm-450nm,适用于光敏性药物注射用硝普钠、甲钴胺注射液的输注。
    温馨提示
    1.一次性使用避光输液器可能含有禁忌内容或者注意事项,具体详见说明书;
    2.购买一次性使用避光输液器,消费者应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或者在医务人员的指导下购买和使用。
    3.一次性使用避光输液器 属于 三类医疗器械 监管(国械注准20173140820) 根据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》企业经营医疗器械需提供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》或医疗器械备案证并有相应经营范围

适用范围:

临床上需避光输注的药物,举例如下:
1、易发生光化降解的药物
1.1 硝普钠、甲钴胺;
1.2 吡啶类药物,如尼莫地平等;

1.3 维生素类,如维生素B;
1.4 噻嗪类药物,如盐酸异丙嗪、盐酸氯丙嗪;

1.5 喹诺酮类药物,如依诺沙星、氟罗沙星;

1.6 氢化可的松、强的松、呋塞咪、利血平、盐酸普鲁卡因、黄芩素、维生素A等。

2、易氧化的药物

2.1 酚类药物,如酚磺乙胺注射液;

2.2 芳胺药物,如对氨基水杨酸钠(PAS-2Na);

2.3 含有不饱和碳键的药物,如两性霉素B(Am B)。
3、抗肿瘤药物,如顺铂、尼莫司汀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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